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同时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临汾市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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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为了吸引眼球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6月9日上午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
对此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
山西警方提示,36岁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不轻信传言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表示担忧。